孕期進行的常規檢查項目有那些?![]() ![]() 孕期進行的常規檢查項目如下: 1、血常規:了解有無貧血、血小板數目、有無炎癥等; 2、尿常規:了解飲食是否足夠,是否產生尿酮體等。尤其需要注意是否產生尿蛋白,以防止發生子癇前期或腎臟相關疾病; 3、肝功能、腎功能、血脂檢測:查詢是否存在肝臟損傷、妊娠期膽汁淤積癥等; 4、排畸檢查:懷孕12周左右,應當進行NT即胎兒頸后透明帶厚度測定。懷孕22-24周,應常規進行排畸系統檢查; 5、懷孕24-26周,有高危因素,如糖尿病、孕早期曾患感冒的女性,應當進行先天性心臟病篩查; 6、懷孕24-28周,應當進行孕婦的妊娠期糖尿病篩查。不存在明顯高危因素、不屬于高齡孕產婦的女性,應當在懷孕16-20周進行胎兒染色體檢查; 7、懷孕30周以及36-37周時,應當再次進行超聲檢查,明確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等。 |